临汾市招生考试中心致全市自考考生的公开信
临汾市招生考试中心
致全市自考考生的公开信
各位考生:
山西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16日、17日举行。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要求,为确保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,结合我市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考前健康监测
1.考前14天起(10月2日-10月15日),考生应坚持每天测量体温,做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,如实填写《山西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》(按本人考试科次数打印,见附件),于每场考试开考前将此表交本考场监考人员,否则将不允许参加考试。
2.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、无症状感染者、疑似患者、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,已治愈未超过14 天的病例、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,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,外省来临汾市参加考试的考生,请考前5天主动向临汾市招考中心自考科说明情况。电话0357—2682335。
3、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者行程码、健康码异常的考生、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(体温≥37.3℃)咳嗽症状的考生,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,考前主动报临汾市招考中心自考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否则不得参加考试。
二、做好考试期间防护
1.考试当天考生须佩戴口罩出行,避开密集人群。
2.入场、离场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,保持间距,错峰离场,不聚集。
三、遵守考试纪律
1.考生入场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。考生体温低于37.3℃方可进入考点,体温超过37.3℃,须服从考点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的应急安排。
2.考生进入考点、考场时须主动出示二代居民身份证,身份验证通过后方可进入,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。进入考场就坐后,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。备用隔离考场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。
3.开考后,考生应首先在试卷和答题卡的指定位置填(涂)姓名、准考证号、座位号等信息并正确粘贴条形码。
4.考生作答用笔必须符合规定,答题卡客观答题区必须使用2B铅笔正确填涂,主观答题区必须使用0.5mm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(作图要先用铅笔绘图,确定后再用0.5mm黑色字迹签字笔描绘清楚),禁止用规定以外的笔填涂和作答。
四、诚信参加考试
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不遵守考场纪律,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规行为,将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;涉嫌违法的,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司法机关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及有关法规追究法律责任。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,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,做到诚信应考。
学习改变命运,自考成就梦想。预祝考生考出优异成绩!
阅读原文下载附件:山西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状况监测登记表
来源: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
制作 | 临汾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
审核 | 张 龙
采编 | 郭学彬
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
“临汾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